Page 60 - 地质勘查及生态环境防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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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析
要有环境污染、环境与资源破坏、矿山地质灾害三大类。
1. 占用和损毁土地
据统计,截至 2007 年底,全国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土地约 166 万公顷,其
中尾矿堆放占地约 91 万公顷,露天采坑占地约 52 万公顷,采矿塌陷占地约 20
万公顷,以及为采矿服务的厂房、矿区、交通设施(公路、铁路)等所占用的土地。
2. 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众多,点多面广。有的矿山开采对山体和自然景观
破坏严重,如大量建筑石材露天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基岩,使得昔日青山
绿地成为荒山秃岭,尤其在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的露天矿山开采,产生许多负面
影响。
3. 破坏地下水资源
采矿使地下水均衡系统得到破坏,导致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有的
地区地下水位下降达几米甚至数十米,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引起地表严重缺水,
影响农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引发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
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较多,井下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
降、地裂缝、矿井突水等,主要发生在煤、磷等非金属矿床和铁、铜等金属矿床
开采中。
4.“三废”(废石、废水、废气)问题严重
全国矿山企业每年产生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周边环境;
大量未处理合格的矿山废液废水的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
湖泊富营养化;采矿产生大量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导致空气浊化,
酸雨区扩大。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立足于地质构造
现就所要开展综合治理和保护的矿区进行全面细致考察,全面收集矿区的地
形地貌、地质构造、底层岩性以及工程地质等相关的地质条件的资料,调查并分
析矿体的赋存条件等特征,地质构造等遭受开采破坏的情况,地表土地、地表植
被以及土地资源被破坏和占用的情况,以及矿山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
包括发生的强度和频率。分析研究矿区所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
发育程度以及具体的表现特征,地质构造引发的多种问题对施工人员、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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