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美术展览及陈列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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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于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美术馆设计
室内方面,保存了之前的一些历史场景,根据场所精神,适应人的需求,适
应性的对室内空间进行功能置换,体现美术馆的功能特征,整体氛围融洽,美术
馆功能与历史建筑也比较融合。
第四节 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美术馆设计体系构建
一、寻据—法规条例与保护准则
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下的美术馆设计中首要任务是研究历史建筑所在城市
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与全国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以及行业上通则条例,从中选取
历史建筑改造为美术馆应遵守的条例守则。而这些条例条文一般分为法律层面和
非法律层面两个层面的要求。
法律层面首先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规定;专门
针对文物保护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住建部 2005 年下发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更详细的说明历史建筑相关规范;此外还有各个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条文,根据历
史建筑地区的不一样,相关制定的法规规定也不一样,参照《长沙市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条例》的条例规定设计改造长沙美术馆。基于上述法规条例规定的前提下,
对历史建筑做出合理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设计。
非法律层面历史建筑的保护准则主要分为宪章、公约、建议和宣言,目前国
内比较公认的是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定的《2015 中国中国
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详细规范了文物保护的保护原则与各类新型文化遗产的保
护的问题。
从以上两个层面限定历史建筑改造为美术馆的改造方式与改造程度,找寻具
体历史建筑改为美术馆的法律依据,包括历史建筑整体布局、外立面、门窗、内
部结构体系与内部装饰方面的法规条例规定,并以此为操作前提,遵循法规条例
再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二、分析—场地现状与功能需求
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美术馆分析是研究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价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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