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8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P. 388
374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集中于确切性联系一极或为纯粹之确切性联系,且属于其管理层的社会成员
之数目足够少,则我们可一定程度地将属于其管理层的社会成员之群体依这
些社会成员间之联系中的泛化性联系或泛化性联系成分视为一个作为整体之
个体、或直接一定程度地将此群体视为一个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体 --- 从
而此整个企业将一定程度地等价于或近似于一仅被一个企业家或高级雇主个
体所掌控的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从而如我们可以料想的 --- 最大化其“利
润”将很可能依然是其生产和运营的主要和核心动机。
6,如此小节前文已指出且此章 6.3 小节之第四部分将论述的,社会化生
产组织可自然地在其底层对接或容纳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从而作
为“社会化生产组织”之典型代表的国有企业可以如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一
般雇佣不属于“共产态”之范畴的雇员或劳动者个体。
7,此种在“实用”之层面的“等级制”包括我们在第五章 5.3 小节所论
的来自于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之劳动力普遍地在现实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
产组织中成为商品的“等级制”。特别地,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之劳动力普遍
地在现实之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中成为商品将导致现实之资本主义
之私营企业中之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支配及与此伴随之“等级制”--- 此种
“等级制”无疑是“实用”的且是以有效地组织有关企业之生产活动并最大
化其“利润”为本质目标或职能的“等级制”。
8,如上一小节已指出且此小节之第四部分将论述的,社会化生产组织
可自然地在其底层对接或容纳资本市场及其雇佣式生产组织。特别地,社会
化生产组织可以如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一般雇佣不属于“共产态”之范畴的
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从而在社会化生产组织中也可存在不属于“共产态”之
范畴的社会成员个体、亦即非“共产态”个体。
9,至少在理想之情形下,或在忽略有关之资本主义之私营企业的内部
之组织结构,特别是其内部之“等级制”的情形或前提下,我们可以对此企
业所涉及之生产活动的所产物作此种“两极化”之分类。
10,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我们在此及此小节之此部分的自此开始之后
文中作了如下限定:我们仅考虑由具有大致相同之“层次”或“等级”的“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