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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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岩土工程设计
结构。这对建筑工程的挖掘深度和挖掘面,都用影响。降水井通过引水入井的方
式,改变地下结构称为隔水面,同时还需要根据渗水量,设计出隔水面的面积、
高度和数量等。
六、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一)一体化程度较低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方向,一体化模式在未来将
会得到广泛的应用,如今部分岩土单位已经了解到一体化模式的重要性,开始逐
步应用一体化模式进行岩土工程施工。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经验较为缺
乏目前一体化模式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大量不足,由于勘察设计一体化在我国应
用程度较低,无法与现实深度融合,使得一体化模式应用只停留在表面,无法发
挥一体化模式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实际效果,不利于工程整体在现实工作中
的发展,因此需要不断重视一体化模式的发展。
(二)岩土工程施工人员的思维模式僵化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时,需要广泛的人员参与,只有专家、知识
分子和工程勘察人员积极参与,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有序
开展。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仍然存在观念落后、固化的现象,由于思
想观念的落后极不利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展,虽然在进行建筑施工时,
施工人员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厚的工作经验,但传统的施工经验容易给人们灌输较
为僵化、固定的工作流程,不利于岩土工程从业者接受较为全新的思维模式。所
以说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中,思维模式的转变也成为一项较为艰巨的
任务。只有岩土工程勘察和设计一体化理念从思想上被人们接受,才可以更好地
使一体化模式在施工进程中得到推广运行。
(三)相关法律体系还没有建设完善
如今我国关于岩土工程一体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欠缺,关于岩土工程
涉及的条规仍旧是传统模式下的规定,一体化所涉及的规定只是顺便提及。在进
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法律条文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使得一体化进程受到
阻碍,因此我国应不断出台更具专业性的法律法规,从专业层面上给予岩土工程
勘察设计一体化模式支持,给予一体化制度建设更具科学性的参考依据,促进一
体化在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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