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新时期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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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档案学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档案学的孕育时期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不断地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整
理与编目的经验。
在欧洲,古罗马人把档案按发文和收文进行分类保管;5~11 世纪,封建庄
园档案馆和教会档案馆把档案分为“开式”(一般性文件)和“闭式”(机密或
人事任命文件)两类;11~15 世纪,一些档案馆把档案按业务部门序列、年月日
序列、文件种类序列进行分类保管;16~17 世纪出现了按君主、臣民、外交 3 大
类别整理档案的方法,按地区、事由、时间顺序整理档案的方法,以及按中央机
关的分支机构划分为教会统治、政治领导、司法事务、财政管理等类别的整理
方法等。档案编目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也发展起来,如古代罗马人按时间顺序
编制了发文誊录簿,那不勒斯王国从 1284 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法国宪典宝库
从 1318 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等。16 世纪中期,出现了早期的档案工作著作,如
1571 年德国的档案学家亚克伯·冯·拉明根在海德堡出版的《综合报告──怎
样才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是目前各国档案史料中
报道的最早的档案学专著。之后,17 世纪—18 世纪,档案学理论得到了进一步
的发展。但是,档案学作为一门科学概念的提出,却是 19 世纪的事情了。
在中国,商代采用穿扎成册的方法保管甲骨档案;唐代实行“每三年一拣除”
的档案鉴定制度;宋代采用“置册分门编录”,按年月次序整理档案的方法;元
代将入库的档案进行编类、立号、封题;明代整理黄册采用年代—地区分类标准;
清代嘉庆年间,内阁典籍厅编制的《清理东大库分类目录》采用按文件名称和问
题进行分类的方法。中国古代学者很重视总结档案文献编纂的经验,提出了“述
而不作”(即尊重原文)和“多闻阙疑(即不妄加校改)的编纂原则。
古代社会出现的档案学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断的、经验性的知识,
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二)欧美档案学的形成和发展
18 世纪末以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
改革,建立国家档案馆,颁布档案馆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提出档案“公开原则”,
将档案馆的档案向公众开放,兴办档案学校,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等等,发展成一
项国家事业。这种档案工作实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兴起,不仅对档案
学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且也为档案学的创建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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