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水利工程设计中绿色设计理念的应用
P. 201

第六章   河湖生态治理路径研究



              资源要素的开发保护,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融入近
              自然修复理念,还河湖以宁静、和谐、美丽。同时,应加强气候气象、地质地貌、
              水文地理、生态景观、水利工程、环境工程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形成河湖近自然
              修复的技术措施与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河湖治理行为,避免河湖治理时造成

              “二次伤害”。
                  (二)加快建立河湖近自然修复的技术标准
                  在现有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包含河湖近自然修复完整过程的技
              术标准,对河湖历史及现状调查、修复目标制定、修复措施计划和实施、修复影

              响评价和监测分别提出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为河湖近自然修复实践提供指导。
              以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线,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目标,研究
              编制河湖近自然修复的评价标准规范,明确河湖各项功能平衡的指标体系及其指
              标阈值,反映河湖功能及其健康状况。建立河湖生态修复的监测评估体系,对主

              要指标进行持续的观测、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各项措施产生的效果与预期目标一
              致,最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三)积极推进河湖近自然修复试点
                  近自然修复是一个工程与自然生态共同作用、不断演替的动态过程,在加强

              研究的同时,需要开展河湖近自然修复的试点,从实践中汲取经验,为河湖治理
              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按照原始纯自然阶段、工程控制阶段和综
              合治理修复阶段的河湖管理阶段划分,开展河湖综合治理修复是当前河湖治理的
              重点。综合考虑南北方、城市与乡村、干流与支流,选取典型河流(段),开展

              近自然修复试点工作,以减轻人类活动对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为重点,推进雨污
              分流、污染控制和生态治理,统筹保护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维护河
              湖健康生命。一些完全被工程控制的河流,工程设施已经成为河流修复的约束条
              件,需要从流域整体性统筹考虑综合治理策略,同时分段协调河流及周边区域的

              农业生产、水力发电、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和公众休憩等活动,权衡人民的经济
              社会发展需求与自然生态保护的需求,把修复河流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构建
              具有河流地貌多样性和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动态稳定、自我调节的河流生态系统。
              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河湖近自然修复的指导意见”,以指导和

              推动新时代河湖治理保护工作。




                                                                                     187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