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煤矿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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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 Issues
               煤矿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


             践中应用甚少,理论对实际项目的科学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生态恢复的原则
                 随着政府与社会各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认知的深入和重视,以及在经济发
             展中对土地资源要求的迅速增长,环境破坏和土地资源紧缺的压力越来越大,

             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常来讲,生态恢复有一个
             临界点,当生态系统被干扰和破坏的强度不超过负荷时,去除干扰和破坏因素
             外,自然植被是可以按照自然演替规律逐步恢复的,只是恢复时间比较长,需要
             50~100 年。但如果生态系统被干扰和破坏超过某一临界点,即超出了环境承载

             力的最大值,去除干扰和破坏因素后,生态系统的恢复也是很困难的,必须依靠
             人力物力等外在条件,才能扭转生态破坏的局面,并使之恢复或者重建。在现实
             的生态恢复中,需要注意以下原则。
                 1. 因地制宜与农用地优先的原则

                 在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的时候,应根据土地的差异性来确定其再利用的方向;
             同时,根据中国的基本国策和《土地复垦条例》等要求,在生态恢复治理中,应
             坚持以农用地优先的原则。
                 2.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以自然属性为主的原则

                 在进行适宜性评价的时候,自然因素对复垦方向的影响较大,需要对其进行
             重点考虑,包括土壤质地,地形地貌等因素;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社会经
             济因素,包括当地的种植习惯、政府的产业倾向、支持的农产品类型等。
                 3.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应综合分析当地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再从这些因素当中各自找出其主导因素,
             作为突破口,以确定其生态恢复治理方向。
                 4. 可持续利用原则
                 生态恢复治理是一个长久的问题,要着眼长远,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统一,这三者不可偏废其一。若治理的经济成本远大于其所带来的收
             益,那么从长远上来讲,也是不可行的。
                 (三)生态恢复的目标
                 对矿山地质灾害区生态恢复需要对该片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

             分析,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的衡量治理过后的土地用途,使其达
             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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