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煤矿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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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煤矿综采采空塌陷区生态环境治理



              类活动中地质作用的影响这种说法,比人为地质作用的说法更能体现人类活动与
              地质作用之间的关系。因此,就地质灾害的致灾动力条件来看,应该强调地质因
              素的主导或主要作用,不能笼统简单地将受到地质作用影响的灾害事件都归为地
              质灾害。

                  3. 地质灾害事件的后果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灾害,属于灾害的一类,定义灾害最重要的是
              以人为中心。所以从灾害事件后果看,地质灾害强调的是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
              破坏,使人类生命财产造成了损毁或严重威胁的地质因素起主要或主导作用的事

              件。一定时间内不会直接产生严重后果,但从长远看会对人类活动或生存环境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如地面沉降,也应该属于地质灾害。
                  灾害研究的最终目的还是使人类减少或免于灾难带来的不良结果,即防灾减
              灾。归属某类灾害的灾种,其防治的措施必然是针对引起这类灾害的因素。归属

              地质灾害的灾种,其防治措施也应该是针对地质因素的,这就要求地质作用必须
              是地质灾害的主导或主要致灾因素。
                  基于以上分析,地质灾害的概念应该体现地质作用在致灾因素中的主导或主
              要作用,其灾害结果不单有短时间的直接的损毁结果,也应包括对人类活动、生

              存环境的严重威胁,据此,给出地质灾害的定义:地质灾害是指以地质作用为主
              要原因引起的灾害事件,即自然条件下或人类活动过程中地质因素起主导(主要)
              作用产生的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毁,生存环境遭受威胁、破坏的地质事件。按此
              定义,将强调地质因素在引发灾害(自然条件下的或人类活动过程中的)中的主

              导(主要)作用,将客观存在的地质作用作为致灾因子来看,不再区分自然地质
              作用和人为地质作用。
                  4. 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
                  目前,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与相关的地质环境条件不断变化。当前,

              影响相关地质灾害形成的关键原因有地形、植被、人类活动等。地质灾害的发展
              和分布不仅受地形的影响,而且受地质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除了控制气候等自
              然条件外,还受到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最后决定了各类地质灾害形
              成的类型、发展水平以及相关的灾害规律。

                  (1)地形
                  地质灾害通常与地形存在着关联,有些情况甚至会受到地形和地貌类型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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