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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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文明建设
普及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知识,维护国家的环境安全,更应该在全社会倡导生
态文明理念,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二)生态文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生态文明是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文明的全新的文明形式,是对现有文明的整
合和重塑。它以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以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
旨,强调从维护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的一种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
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设生态文明,并不
是简单的回到农业社会以前的原生态文明,也不是回到农业社会的次生态文明,
而是在工业文明的基础上,遵循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把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和
生态和谐相结合,有效阻止生态退化和生态恶化,使经济社会得以更好发展的全
新文明。为了走出全球生态危机的困境,解决严峻的资源、气候和环境问题,保
持生态系统平衡,协调好“自然—人类—社会”这一关系,促进生态文明的良好
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生态公平原则
生态公平是指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同等的生态权利,承担相应的生态义务。所
谓生态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长期生存以及利用环境资
源的权利。生态公平也就是要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应该公平地属于生活在地球
上的每一个人,相对应地,每一个人也应该承担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义务。由
此可以认为,生态公平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代内平等
代内平等是指现实存在和活动中的同代人,不论他的国籍、种族、性别、文
化和经济水平,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时拥有平等的机会,在保护生态方
面承担均等的责任。它要求同代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该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在一个国家范围里,地区利益应当服从国家利益;在国际范围内,国与国之间的
利益应当符合全地球人民共同的利益。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
能以损害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发展为代价。
(2)代际平等
代际平等是指当代人与后代人共同享有地球资源和生态环境。也就是说,当
代人在利用资源时,不能妨碍、透支后代人资源利用的权利,更不能在当代人受
益的同时,将代价转嫁给后代人。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同盟起草的《世界自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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