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疾风劲吹
P. 392
疾 风
劲吹
经过与镇政府领导协商,双方达成共同开发丝绸厂的意向。镇政府同意帮助
黄老板办理八百平方米闲置集体土地的征占手续,用于商业开发,建设丝绸
厂。为了确保该地块在公开招标时,能够顺利中标,黄老板主动交给镇政府
一百一十万元保证金,用于支付征占该地块时产生的土地出让金费用。
丝绸厂项目启动后,黄老板陆续投入了二百多万元,镇政府也投入了
一百多万元专项资金,在闲置的八百平方米集体土地上建起了厂房。后期,
由于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先后调整到其他乡镇任职,接续工程没有及时跟进,
致使丝绸厂一直没能正常启动。
现在黄老板决定退出丝绸厂项目,转产经营其他项目。他决定取回交给
大西岔镇政府的一百一十万元保证金。由于与镇领导沟通不畅,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他便到法院起诉大西岔镇政府,要求政府退回他预交的一百一十万
元保证金。
让杜佳林和何运来纠结的是,他们查不到镇政府与黄老板联合开发丝绸
厂项目的协议书,不知双方在合作项目上是采取哪种方式经营,也不知道协
议中双方都有哪些约定。现如今存在争议的焦点是这一百一十万元,究竟是
黄老板预交的保证金?还是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者是丝绸厂的承包费?一
时众说纷纭,让杜佳林与何运来也无法定论。
冯天宇帮助两位主官,对这一百一十万元资金的用途做了分析。如果是
保证金,那么,镇政府就应该及时返还给黄老板,但在土地的所有权方面有
说法,还存在争议。如果是土地出让金,那么镇政府就不应该退回这笔钱,
但镇政府应该帮助黄老板把土地手续变更到黄老板个人名下,目前看土地的
所有权没有变更,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承包费,则需看看政府与黄老板是
如何约定的,是按照年度缴纳的承包费,还是提前一次性缴纳了多年的承包
费?这样,就不存在退回的问题,只需要看看承包费是否还有余额,需多退
少补。
现在,需要查看黄老板在镇政府收款的回执单上是怎么注明的?冯天宇
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在会计凭证中,查到了黄老板的交款回执单,上面写的
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