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农业经济财务会计工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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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理人员无法提供有效指导,难以发挥监督控制集体生产活动的作用。参与新型经
              营主体生产的青壮年劳动力较少,多数为中老年人,农户平均年龄较大,无法持
              续参与高强度农业劳作。年龄较大的农业经营者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不熟悉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难以正确应用全新生产技术。研究显示,农业合作社中超过
              40% 的农户年龄超过 45 岁,掌握新技术、具备新思想的农业经营者不多,阻碍

              了新型经营主体的演化进步。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经济进步的措施

                  1. 规范新型经营主体运作方式
                  多数农业生产基地位置偏远,资源丰富但交通闭塞,信息交换效率不高。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处社会环境、地理环境较为恶劣,日常经营活动缺乏关联性、

              协同性,管理纪律较为松散。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演化进步,地方政府应颁
              发监管法规,向经营主体重申农业产业发展战略与相关法律,督促经营不善、生

              产效率较低的经营主体调整运作方式。
                  在资金管理层面,农业管理部门可主动和审计单位合作,每隔 3~6 个月组
              织一次财务审计活动,评估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支状

              况,了解不同阶段真实盈利额度,针对信用水平较低、亏损严重的合作社限期整
              改或解散处理,帮助部分缺乏可用资金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大型农业企业抵押

              不动产,使之及时获得更多可用资金,完善监管体系,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演化
              进步。在经营方式层面,必须合理分配农业用地,将分散式经营转变为集中经营,
              购买大型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等设备,由乡镇政府带头,协同农户群体、技术援

              助机构,在适宜地区搭建多个存储农产品、晾晒农业原材料的场地,切实完善农
              业生产基地基本功能,使各个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合作,提升土地资源利用

              效率。
                  2. 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

                  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演变,可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搭建跨领域、
              可持续运作的虚拟化信息交换平台,让不同地区的家庭农场、大型农业企业可随

              时获取最新农作物种植、原材料生产信息,在农作物播种与收割、原料加工、产
              品生产存储与销售等不同环节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此类信息化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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