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新能源风力发电技术与自动化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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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技术


                   3. 建立衔接机制,支撑新能源参与市场
                   我国正处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交易的过渡期,应建立健全新能源政策与
               市场衔接机制。一是按照新能源项目类型,分类建立高比例新能源发展政策和电

               力市场的衔接机制。对于存量的补贴项目,在保障小时数以内确保收购,超出部
               分则进入市场;对于新增项目,保障性收购小时随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而动态调
               整,逐步缩减。二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与市场化交易的衔接
               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地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承担

               范围由发电侧向售电公司、大用户等用户侧主体延伸,实现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
               权重与新能源发电在电力市场中价格优势的有效关联。
                   4. 深化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消纳场景
                   深化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市场体系。一是近、

               中期继续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探索“双轨制”条件下以新能源为主
               体的电力市场模式设计;远期建成高比例新能源“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市场
               模式和运作机制。二是适时开展容量市场机制探索,逐步建立容量成本回收机制;
               激励各类资源提供系统调节能力,构建兼顾电力可靠供应和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体

               系。三是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逐步丰富和细化各类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
               调频、备用等市场,适时引入爬坡、惯量等交易品种;进一步丰富调节资源,除
               传统电源以外,鼓励需求侧响应、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主体以及具有灵活调节能
               力的新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合理疏导系统调节成本,保障系统调节资源的积

               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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