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生命视域之宇宙人生——“我”的嬗变及“三观”的生命论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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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视域之宇宙人生
——“我”的嬗变及“三观”的生命论新
(1)生命体
①生命体的定义及与有机体之间的异同。
所谓生命体,就是生命这种中心式联系形式类存在的中心因素,
就是生命形式(或模式)上的联系者中居于中心核心显赫地位那个有
机体。因为生命体的这种核心、枢纽、本原及显赫特性,我们完全有
理由称其为“生命本体”。
理解与把握生命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命体<生命,是生命之部分。
生命体与生命之间的区别已经很明显:生命体是生命的一部分。
生命是一种包含生命体在内的关系模式,是一种中心式联系形式类存
在,生命体是生命这种联系形式存在中的一部分。生命体属于生命,
生命≠生命体,且生命>生命体。生命体与生命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
整体之间的关系。生命体在语法结构上不再是计算机、文件柜这样的
结构,而是与火车头、核桃仁等语法结构相同。
我们这里对生命体的认识,是将生命体作为生命模式上的一个因
素、作为生命整体的一部分去理解与把握的,是从生命体作为生命之
一部分在生命模式上的独特地位作用等方面去理解与把握的,而不是
在将生命体作为“体”的一类的理解与把握。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生
命体与生命之间是整体与部分关系,生命体在生命中具有构成整体的
意义,具有生命的部分的意义。当然,作为生命之部分,生命体在生
命模式上的联系者中具有核心、中心、显赫等地位。作为生命模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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