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生命视域之宇宙人生——“我”的嬗变及“三观”的生命论新解
P. 54

生命视域之宇宙人生
                   ——“我”的嬗变及“三观”的生命论新




                     (1)生命体

                     ①生命体的定义及与有机体之间的异同。

                     所谓生命体,就是生命这种中心式联系形式类存在的中心因素,

                就是生命形式(或模式)上的联系者中居于中心核心显赫地位那个有

                机体。因为生命体的这种核心、枢纽、本原及显赫特性,我们完全有

                理由称其为“生命本体”。

                     理解与把握生命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命体<生命,是生命之部分。

                     生命体与生命之间的区别已经很明显:生命体是生命的一部分。

                生命是一种包含生命体在内的关系模式,是一种中心式联系形式类存

                在,生命体是生命这种联系形式存在中的一部分。生命体属于生命,

                生命≠生命体,且生命>生命体。生命体与生命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

                整体之间的关系。生命体在语法结构上不再是计算机、文件柜这样的

                结构,而是与火车头、核桃仁等语法结构相同。

                     我们这里对生命体的认识,是将生命体作为生命模式上的一个因

                素、作为生命整体的一部分去理解与把握的,是从生命体作为生命之

                一部分在生命模式上的独特地位作用等方面去理解与把握的,而不是

                在将生命体作为“体”的一类的理解与把握。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生

                命体与生命之间是整体与部分关系,生命体在生命中具有构成整体的

                意义,具有生命的部分的意义。当然,作为生命之部分,生命体在生

                命模式上的联系者中具有核心、中心、显赫等地位。作为生命模式上





          40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