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生态文化视野下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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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传统居民建筑空间环境解析——以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为例



             县管辖,称作界首、三界首,甚至是五界首,构成自然村和行政村关系中又一特
             殊形式。微出县城所在的夏镇,西面隔湖与沛县相望,历史上长期分属山东的藤
             县和江苏的沛县,故素有“一步两省三座庙,一条大街两县份”之说。清代宋思

             仁《过夏镇》诗也曾写道:“片帆风利挂残阳,一镇区分南北疆。花色暗思藤县
             白,钟声遥送沛城凉。”阳谷县的运河古镇张秋,明清以来长期分属阳谷、寿
             张、东阿三县,俗称三界首。安丘县的景芝镇为明代山东四大古镇之一,向以出
             好酒闻名,税收相当可观。在清代以圩子内大街中心为界,分属诸城、高密、安

             丘三县管辖,共同分润上千两纹银的酒税。据说当年遇有路边倒卧或无头命案,
             只要夜间将尸首翻个身滚过街心,甲县的责任便可推给乙县,因而常会闹出三个
             县太爷一齐来到出事地点的局面。景芝镇在民国间改属高密、安丘两县,直到解
             放后才全归安丘。惠民县西南的三岔口,明清至民国年间,村庄一直分属商河、

             济阳、惠民三县,因三县交界处为一三岔路口而名。招远和黄县(今龙口市)交
             界处有个赵刘村,曾以村中的土地庙为界分作两个行政村,南部归招远,北部归
             黄县;土地庙门两旁的对联上写道:“赵、刘一村主;招、黄两县神”。现在这
             种行政上归属两三个区、县的村落业已罕见,但村域跨界的情形却仍然存在。


                 二、村名的由来与变更

                 (一)村名的形成
                 村名是代表聚落实体的一种语言符号,同时也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复杂

             的民俗传承,与居民、民居和居住民俗都有相当大的关系。在聚落形成过程中,
             人口由少变多,渐成村庄。村民在和外界的交往中,对村庄需有明确的指称,村
             民或外村人常常根据村庄特点,来区分与其他村庄的不同,口口相传,久之成
             名。村名有历史村名、群众俗称和标准村名之分。历史村名是指历史上曾经有过

             的名称。群众俗称是村民叫出来,约定俗成的名称。标准村名指由官方确认的固
             定名称。有时三类名称一致,有时又各不相同。
                 山东的标准村名大半是由两三个字组成,多者可达 7 个字,少者仅 1 个字,
             以 3 个字的最为常见。鲁中南的兖州县(今究州市)共有 533 个自然村,其中村

             名为三字者约 340 个,两字者约 120 个。地处沂蒙山区的蒙阴县共有 1583 个自
             然村,其中村名 3 字者约 980 个。从全省来看,村名最长者有黄县(今龙口市)
             的“馒头石大道吕家”,7 个字,因村边有一馒头状大圆石又靠近大道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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