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生态文化视野下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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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态文化理论与发展
鲁南矿区、胶东矿区及胜利油田开发区 4 处省级监督区的设立工作。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强化对生态省建设的组织领导
生态省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
强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省建设领导机构,建立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
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全面加强对生态省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各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都要把生态省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工作议程。将建设任务纳入政府
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
2.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把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与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生
态省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制定五年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产
业结构调整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时,都要充分考虑生态省建设的规划目标要求。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建立部门职责
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切实解决地方
保护、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二)法制保障
1.建立生态省建设的法规体系
对国家已颁布的各项人口、资源、环境法律和法规,要认真宣传、严格落
实。制定有关生态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广
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保证生态省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2.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的监督作用
加强立法、执法和工作监督是生态省建设一项重要的保证措施。要加强各级
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的作用,以
保证生态省建设的健康发展。
3.完善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内部的监察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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