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土木工程中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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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in Civil Engineering
土木工程中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
(二)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状况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开始建立自己的建筑节能体系。1986 年,发布第一部建筑
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86),制定了节
能 30% 的目标。20 世纪 90 年代,出台了《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
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节能相关
的政策及法规。2004 年 9 月,建设部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
筑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5 年 3 月,召开了首届国际智能与产品展览会,同年发布
了《建设部关于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科技部签署了“绿色
建筑科技行动”,这一行动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8 年,实施了组织推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成立了中国城
市科学研究会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对外以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名义开展工
作。2009 年和 2010 年,分别启动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
标准》编制工作。此后,相继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
价技术细则》,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通过不懈努力,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第二代绿色建筑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实现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部分城市到全国的全面发展。部分城市或者区域已经由
政府主导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或者在施工图审核中将绿色建筑纳入专项审核要求。
但这一阶段总的来讲,受经济发展水平、气候条件、政策支持等的影响,绿色建筑在
江苏、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区发展相对较快,西部地区相对较慢。其间建成比较典
型的绿色建筑有北京奥运场馆户外照明系统以及上海世博会南门电厂节能改造项目。
“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建筑法规标准更加完善,标识认定管理进一步规范,新建
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年增加;可再生能源大范围应用推广,
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加;装配式建筑广泛应用;绿色建材评价认证
全面推广实施,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导向持续加强。
目前,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仍以政府推动为主,尚未形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
的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由于大众对绿色建筑的理解仍停留在概念的层面,缺乏对
其内涵的理解和直接的指标体验,企业为了建成绿色建筑往往要投入更多的建筑成本,
这笔成本转嫁于消费用户,还会造成新的供需矛盾。因此,各地政府为了调动企业参
与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激励、奖励性政策。如:山西、
北京、新疆等 14 个省区提出了在土地招拍、出让、规划阶段将绿色建筑作为前置条
件,明确绿色建筑的比例,以法律约束的效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北京、上海、陕
西等 9 个省市直接对建成且评为星级的绿色建筑给予财政补贴奖励;内蒙古、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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