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能源互联网背景下电力技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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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能源互联网发展概述
首先是能源数据权属问题:国家已经确定数据是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
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使用数据产生的增值收益必然要分配给数据所有者。然而,
能源数据的生产者和采集平台通常是不同主体,需要在法律上界定清楚能源数据
所有者才能合理合法地分配收益,促进能源数据流通。目前主流思想是数据所有
权归生产者所有,平台方享有使用权,但仍有待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其次是能
源数据定价问题。数据资产通常参考传统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
成本法、市场法等,但这 3 种评估方法在应用于数据资产估值时也存在局限性,
因为数据资产除了可作为无形资产外,还具有“有效期短、可以无限共享、集合
使用价值更高”等特点。目前尚未有公认的能源数据定价方法,需要设计专门的
评估模型,例如联邦学习贡献度评估为数据资产定价提供了新思路。
(八)二次重构
区块链因技术、资源等限制无法直接应用到能源物理系统时,可考虑对其进
行二次重构。可针对能源系统的技术特性使用区块链的部分模块或者多个模块的
组合,使得新的区块链框架能够与能源信息物理系统深度融合;具体地,从能源
信息物理系统所需的存储、计算、控制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能源系统运行的安
全性、稳定性、经济性和智能化水平。区块链经二次开发重构所形成的新型异构
区块链,可与传统区块链架构有较大差别。例如,区块链的共识算法用来解决多
主体数据一致性问题,共识算法只是区块链的部分模块,可将这些模块有机融合
到现有能源系统进而对区块链进行重构,虽然这样得到的未必是完整的传统区块
链框架,但可能是目前区块链和能源系统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在对区块链进行
二次重构时,需要设计各模块间交互接口,保证模块运行的正确性、独立性,降
低区块链的整体复杂度,使链的设计、调试和维护得以简化;根据不同能源业务
需求,选择相关模块,并依据特定规则组合各个模块,并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同时
保证区块链运行的正确性及有效性。
(九)分布式控制
能源系统常用的控制模式主要有集中式、分散式和分布式 3 种。在集中式
控制模式中,将所有控制单元的信息集中后进行统一控制以取得全局最优;在分
散式控制模式中,控制单元的信息不交互且目标是个体最优;而在分布式控制模
式中,通过相邻控制单元之间相互通信来实现全局最优。分布式系统容易遭受来
自外部的恶意攻击,且去中心化的结构使得攻击的识别与防御更加困难,例如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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