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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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and Rural Fi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主要表现在农民、农业企业、农村为构建高效生产力系统而对农业科技供给的引
发力。 由此可见,如何有效激发农业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动力成为农业经
济发展的又一困境,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高新农业技术、 高端农业设备
和现代管理经验的应用是破除该困境的关键。
(三)政策引导价值缺乏应变力
受限于教育机制和市场经济机制的衔接度较低,创新活动和经济活动脱钩。
一方面经济活动对创新活动的需求缺乏机制引导,导致创业活动盲目开展,缺乏
系统的规划和方向,创新成果彼此相互独立,重复的无价值的创新活动耗费大量
的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创新活动缺乏经济活动的实践支撑, 因此创新成果转
化率较低,无法充分发挥创新的价值功能,使得成果难以转化和实现产业化,导
致农业生产创新能力低、整合创新模式滞后、竞争能力弱等。创新链主要从两个
方面影响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一是技术不足导致新业态农业发展受限,不管是
产品的规模、质量还是竞争力都难以支撑区域品牌的塑造;二是创新能力有限,
技术研发更加偏向于农业服务领域,在育种、技术创新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路径
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框架,落实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构造,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跟踪,并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的发展资源,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促发展作用,带动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
展,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一)建立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框架
建立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框架,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
关键。
首先,要鼓励农民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并根据实际的技术储备和经营情况,
明确经营主体的发展潜力。其次,要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的后续工作和项目,推动
数据信息和具体工作的对接。最后,要结合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预测农业
经济收益,并适当延长产业链,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载体作用,扩大农业经
济规模。同时,政府应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管理支持,保障经营主体分工
明确,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和经验优势。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框架的建立过程中,需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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