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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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
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第一节 港口与航道工程概预算
一、沿海港口工程项目概算、预算编制
(一)沿海港口工程总概算的编制
1. 一般规定
①初步设计时编制单项 / 单位工程概算、项目总概算,编制修正概算及
修正总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多个设计单位时,由主体单位统一。
②概算应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若超过投资估算 ±10%,应
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批准的概算是筹资、签订总承包合同、考核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④国外贷款项目应分编人民币及外币概算。以基价定额为取费基础。进
口材料、设备应按到岸价(CIF)乘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后,按有关费率计算。
2. 概算文件的组成
概算文件由以下条款组成:
①编制说明;
②项目总概算;
③建设工程概算;
④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概算;
⑤其他费用概算;
⑥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⑦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汇总表。
3. 编制依据
①有关法令、法规;
②初步设计文件;
③有关定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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