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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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








                         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第一节  港口与航道工程概预算


                   一、沿海港口工程项目概算、预算编制


                   (一)沿海港口工程总概算的编制
                   1. 一般规定
                   ①初步设计时编制单项 / 单位工程概算、项目总概算,编制修正概算及
               修正总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多个设计单位时,由主体单位统一。

                   ②概算应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若超过投资估算 ±10%,应
               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批准的概算是筹资、签订总承包合同、考核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④国外贷款项目应分编人民币及外币概算。以基价定额为取费基础。进
               口材料、设备应按到岸价(CIF)乘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后,按有关费率计算。
                   2. 概算文件的组成
                   概算文件由以下条款组成:

                   ①编制说明;
                   ②项目总概算;
                   ③建设工程概算;

                   ④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概算;
                   ⑤其他费用概算;
                   ⑥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⑦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汇总表。

                   3. 编制依据
                   ①有关法令、法规;
                   ②初步设计文件;

                   ③有关定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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