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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构检测方法及质量控制
                Inspection Method and Quality Control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tructure


                              表 7-11 评定地基桩基安全性遵循的规定
            序号     基本规定
                   宜根据地基、桩基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反映的检查结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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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
                   现场条件适宜于按地基、桩基承载力进行评定时,可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档案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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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资料的完整程度,适当补充近位勘探点,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
            3      现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对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4      建造在斜坡上或毗邻深基坑的建筑物,应验算地基稳定性

                单独评定基础或桩的安全性时,若是浅埋基础(或短桩),可通过开挖进行
            检测、评定;若是深基础(或桩),可根据原设计、施工、检测和工程验收的有
            效文件进行分析。
                2.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评定

                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评定,应当结合各个构件的安全性评级结果,以及上
            部承重结构的侧向位移和整体性的评定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3.围护系统安全性评定

                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安全性评定,应根据围护系统的各个构件的安全性评级
            结果和围护系统结构整体性的评级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三)既有民用建筑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内容
                既有民用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的第三层次即鉴定单元,其评定应根据地基基
            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这三个方面的安全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

            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评定。

                三、既有民用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指标体系建立


                (一)既有民用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指标体系建立原则
                既有民用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由于其
            涉及多个学科专业,因而不能片面对待,需综合考虑各个影响因素,这就需要按
            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因此,为建立全面可靠、系统科学的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
            几个原则:

                ①代表性原则。所选的指标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
            该指标体系的方向与重点,选取的过程尽量全面考虑各项影响因素,但不可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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