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水文地质勘察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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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资源评价
其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
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等因素确定。根据 GB 50282—98《双
用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预测主要有城市单位人口
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1)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该法主要根据全国地理环境、水资源等的地区分布分类(分为三个区)、城
市规模分类来确定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
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估算城市综合用水量的公式为:
城市综合用水量 = 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
城市用水量日变化系数 × 城市人口总量 (3-1)
对于近远期城市综合用水量的预测则需要根据近远期城市人口总量的预测和
城市用水量日变化系数的变化来确定。
(2)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该法主要根据全国地理环境、水资源等的地区分布分类(分为三个区)、城
市规模分类来确定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
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估算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公式为:
城市综合用水量 = 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 × (3-2)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对于近远期城市综合用水量的预测则需要根据对近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预测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的变化来确定。
(3)分类用水量预测法
分类用水量预测法是分别预测综合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和其他用水。其
他用水包括浇洒道路、绿地等市政用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等,综合可取生活和工业
用水量之和的百分比,如 10%~20%。
城市工业用水量的预测应根据产业结构、主体产业、生产规模及技术先进程
度等因素确定。根据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来估算城市工业用水量。
综合以上,分类用水量预测法计算城市综合用水量的公式如下:
城市综合用水量 = 综合生活用水量十工业用水量 + 其他用水 (3-3)
综合生活用水量 =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 城市人口总量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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