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P. 45

» 第二章  信息安全工程实践应用







                             第二章  信息安全工程实践应用




                             第一节  信息安全工程等级的划分及特征


                   一、信息安全工程的概念

                   信息安全的概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从信息的保密性(保证信息不泄露给未

               经授权的人)拓展到信息的完整性(防止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篡改,保证真实的信息从
               真实的信源无失真地到达真实的信宿)、信息的可用性(保证信息及信息系统确实为
               授权使用者所用,防止由于计算机病毒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系统拒绝服务,或为敌
               手可用)、信息的可控性(对信息及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监控管理)和信息的不可否认

               性(保证信息行为人不能否认自己的行为)等。从早期的安全就是杀毒防毒,到后来
               的安全就是安装防火墙以及购买系列安全产品,直至开始重视安全体系的建设,人们
               对安全的理解正在一步一步地加深,将信息安全保障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和

               对待的工作正在逐步开展。
                   信息安全需要“攻、防、测、控、管、评”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及技术。信息安
               全保障问题的解决既不能只依靠纯粹的技术,也不能靠简单的安全产品的堆砌,它要
               依赖于复杂的系统工程——信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工程是系统工程的一个子集,系

               统工程的原理适用于信息安全工程的开发、集成、运行、管理、维护和演变。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信息安全定义为:“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
               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

               坏、更改和显露。”
                   从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形态和运行过程出发,可把信息安全分为实体安
               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四个方面:
                   ①实体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设备、设施(含网络)以及其他媒体免遭地震、水
               灾、火灾、有害气体和其他环境事故(如电磁污染等)破坏的措施、过程。

                   ②运行安全是指为保障系统功能的安全实现,提供一套安全措施(如安全评估、
               审计跟踪、备份与恢复、应急措施等)来保护信息处理过程的安全。
                   ③数据安全是指防止数据资源被故意或偶然的非授权泄露、更改、破坏,或使敏

               感数据被非法系统辨识、控制和否认,即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可控
               性和不可否认性。


                                                                                          • 33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