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新时期城市园林设计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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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园林景观设计基本理论知识







                     第五章  园林景观设计基本理论知识




                                 第一节  园林景观设计概述


                 在现代,景观的概念非常宽泛:地理学家把它看成一个科学名词,定义为一

             种地表景象;生态学家把它定义为生态系统;旅游学家把它作为一种资源;艺术
             家把它看成表现与再现的对象;建筑师把它看成建筑物的配景或背景;居住者和
             开发商则把它看成城市的街景、园林中的绿化、小品和喷泉叠水等。因此,景观

             可定义为人类室外生活环境中一切视觉事物的总称,它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
             人为的。
                 英国规划师戈登·卡伦在《城市景观》一书中认为:景观是一门“相互关

             系的艺术”。也就是说,视觉事物之间构成的空间关系是一种景观艺术。比如
             一座建筑是建筑,两座建筑则是景观,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是一种和谐、秩序
             之美。

                 景观作为人类视觉审美对象的定义,一直延续到现在。从最早的“城市景
             色、风景”到“对理想居住环境的蓝图”,再到“注重居住者的生活体验”。现
             在,我们把景观作为生态系统来研究,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景观既
             是自然景观,也是文化景观和生态景观。

                 从设计的角度来看,景观则带有更多的人为因素,这有别于自然景观设计是
             对特定环境进行的有意识的改造行为,从而创造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内涵和审美价
             值的景物。

                 形式美及设计语言一直贯穿于整个园林景观设计的过程中。园林景观设计的
             对象涉及自然生态环境、人工建筑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等各个领域。园林景观设
             计是依据自然、生态、社会、行为等科学的原则从事规划与设计,按照一定的公

             众参与程序来创作,融合于特定公众环境的艺术作品,并以此来提升、陶冶和丰
             富公众审美经验的艺术。
                 园林景观设计是一个充分体现人们生活环境品质的设计过程,也是一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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