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土木工程应用技术与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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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基底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
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 0.3m 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施工顺序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深到浅,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
以利排水。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 0.5m 以上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
地下水位 0.8m 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土方的台阶高度,
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 1.2 倍。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 30mm 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
标高。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
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
认真验收。
(五)建筑土方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
1. 充分考虑基础支护的问题
对于深度较深的基坑来说,若是场地较为宽阔,那么可以考虑采取放坡施工
的方式。但是对于城市建筑土方施工来说,常常会受到场地方面的限制而不能进
行放坡施工,并且城市建筑大多数都是高层建筑,并且具有地下室(深度能够达
到 6 ~ 15m),所以为了确保基坑开挖施工的安全性、避免对于周边建筑物,道
路以及构筑物的损害,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深基坑的支护内容。基坑的支护结构一
定要通过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要对控制深度进行随时的测量
现阶段土方的开挖绝大多数采用机械方式,但是问题在于很难精确地控制深
度,常常出现超挖的情况。随着挖方的增加,填方也会有所增多,特别是对于深
度超挖的情况,一定要进行充分的回填才可以确保基底达到设计标高的情况。另
外填土的密实度很难与原土保持一致,从而造成基底承载力不够均匀,进而引发
不均匀的沉降,所以要对机械开挖进行随时的测量。
3. 对于预留土层标高的控制
为了避免施工机械对于基底土层结构的破坏,要在接近设计基底标高位置预
留200~300mm厚的土层。通过人工开挖以及精细的修整来避免对于动土的干扰,
确保其满足标准的设计要求。在采用推土机和铲运机时要留有 150 ~ 200mm 的
土层厚度,通过正铲以及反铲挖土时留有 200 ~ 300mm 的土层厚度,对于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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