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城乡规划与污水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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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中施工污水处理
禽废弃物,粪便污水在施用前一般未经专门厌氧消化装置厌氧发酵,而是贮存一
定时间后直接灌田。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已开始改变饲养工艺,由水冲式清洗粪
尿回归到传统的稻草或作物秸秆铺垫吸收粪尿,然后制肥还田。日本于 20 世纪
70 年代始又大力推广粪便污水还田的种养结合模式。德国等欧洲国家将畜禽粪
便污水经过厌氧消化后再进行还田利用,以达到杀灭寄生虫卵和病原菌的目的。
我国一般通过沼气厌氧消化后再还田利用,经过厌氧发酵可回收能源甲烷(CH 4 ),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且能杀灭部分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国外对畜禽粪便污水
种养结合利用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安全性评估以及减少风险的措施。我国主要着眼
于畜禽粪便污水厌氧消化液(沼液)对土壤改良及增产效果研究,而对其副作用
即长期施用所产生的危害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实施种养结合的核心是种养平衡。常维娜等提出“以种定养”是从种养系
统物质循环的角度合理规划养殖规模;“以养促种”是通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和科学合理的还田利用等手段,降低环境风险。胡春明等研究指出养殖场粪肥与
农田负荷量的种养平衡实质是在允许一定盈余基础上的元素平衡。被普遍关注
的是氮平衡,国际上对农田的氮施入量已有相关探索。欧盟委员会确定每年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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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氮的最高限额为 170kg/hm ,荷兰深入关注农田氮平衡,将农田氮盈余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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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限量暂定为 60.0kg/hm 。相比之下,我国暂时未出台强制性规定,但国内已有
相关研究。朱兆良院士结合我国农田实际情况提出,每季作物的施氮量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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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50~180kg/hm 。有研究表明,我国单位耕地面积的年氮素施用量目前已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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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kg/hm ,远高于国内外提出的相关标准。为此,2001 年环保部出台《畜禽养
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提出了粪污水处理处置的优先考虑
原则:在选址上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提倡根据场区土地消纳能力确
定养殖规模。确定农田负荷量,是实现土地消纳能力与养殖场粪污量之间的种养
平衡时养殖场选址和规模确定以及污染防治的关键。实施种养结合模式,推进畜
牧业绿色发展,是 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发展理念,也是治理畜禽环境污
染模式中投资最少、资源化最大的治理模式。
(二)清洁生产
畜禽养殖业的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
程,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粮配方、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提高资源
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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