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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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工环地质调查
(三)矿山废弃土地开发复垦与生态环境修复对策
1. 深化政策引领,明确主体责任
对矿山废弃土地及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国家在财政资金、技术、人力方面
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所以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部门或
人员在具体开展此项工作时,要深化政策的引领,明确主体责任,积极遵循国家
政策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核心引领职能,以
政府为主体,高效展开矿山废弃土地开发复垦及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首先,需结
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矿山废弃土地及周围生态环境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当地地质
和实际开发复垦状况,合理制定开发复垦和环境修复方案,形成明确的管理制度
和措施,健全相关规范标准。其次,成立专门的开发复垦及生态环境修复小组,
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合理规划有关专项事宜,保证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水平。最后,提升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明确职能
分工,做好方案审查、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各项事宜的管控力度,
将修复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加大对不达标工作的惩处
力度。
2. 合理应用开发复垦技术
土壤作为生态环境中的基础组成成分,对整个矿山的生态环境修复起着关键
作用。因此,有关部门要重视对土壤开发复垦技术的合理应用,充分意识到物理
修复技术、化学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的重要性及使用要点,并科学对其进行
融合使用,发挥各修复技术的优势,以改善矿山废弃土地土质,提高其营养条件,
提升废弃土地开发复垦效果,促进植物正常生长,提高农耕质量和水平,实现生
态环境修复目标。
3. 保证开发复垦资金的充足
对矿山废弃土地进行开发复垦,以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有关部门需保证资金
的充足性,从国家、地方政府、开采企业、公民个人四层面入手,使其相互配合、
相互合作,共同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可适当增加筹集渠道,避免单一渠道受损
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重视招投标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市场机制为
指导,政府为主体,公开进行招标,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各大投资商,推动废弃
土地开发复垦及环境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对矿物资源的大力开采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也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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