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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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水环境监测




                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执行。采样点的时空分布应能正确反映所监测区域主要污染
                物的浓度水平、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
                    样品采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确定的时间及频次进行,并如实地记录采样
                实况和现场状况。采样后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保存,并按技术规程要求连同记录及时、
                安全地运至实验室,途中防止破损、玷污和变质,每一环节应有明确的交接手续,最

                后经质控人员核查无误后再行签收。
                    分析测试时应按规定程序对样品进行登记、分发和处理,依据规定的分析方法和
                程序对其进行分析测试,及时填好有关监测的数据记录。分析人员在开展新项目监测

                之前,要向质控人员提交基础实验报告。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可根据情况选用绘制质控图、插入明码质控样或做加标回
                收实验等方法进行自控。凡能做平行样、质控样分析样品,质控人员在采样或样品
                加工分装时应编入 10%~20% 的密码平行样或质控样。样品数不足 10 个时,应做

                50%~100% 密码平行样或质控样。
                    实验室之间质量控制可由上级监测部门发放标准样品在所属监测实验室之间进行
                比对分析,也可用质控样以随机考核的方式进行实际样品的考核。

                    对测得的监测数据按规定进行复查、整理和统计检验,尔后对数据做出符合客观
                实际的解释。各实验室在报出分析数据的同时,应向质控室提交相应的质控数据,待
                质控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全部数据方能认为有效。
                    按照监测项目的要求和占有资料情况,依据有关标准和规定,运用系统分析技术,
                按照选定的评价模型及精度范围要求,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和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结合现场调查的资料和对监测数据做出的合理解释,写出综合评
                价报告,按规定程序报出。
                    (三)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实施

                    1. 建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包括组织、职责、制度管理及物资保障工作。
                    (1)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的关键,是水环境监测机构的最高领导要高度重视,

                正确决策,亲自参与,一抓到底。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以质量保证管理综合部门为主,
                挑选热心质量管理,有一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
                的人员组成精干的班子,在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质量保证工作。
                    质量保证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级、流域级及省级水环境监测机构应设置质量

                保证专门机构或质量管理综合部门(如质控室),其他地、市级水环境监测机构设置
                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质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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