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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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态环境治理
根据矿山地质灾害区的实际环境以及条件进行比较以及选择,针对一些经济发展方式单一、
景观相对缺乏的地区,可以选择土地复垦,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来恢复生态。而针对一
些能源转型,景观相对丰富以及人们生活需求多元化的地区,则可以进行景观再生,在恢
复生态的同时也可以开发旅游休闲区域,在实际实现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注意实际恢复技
术手段的应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治理体制机制及法律保障
在进行矿山地质灾害生态恢复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注意生态治理体制的建设。生态治
理体制是当前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体制。尽管当前中国针对矿山地质灾害区生态
恢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也有相关的举措,但是近年来人们才开始重视矿山地质
灾害区的生态治理,与国外相比较,中国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生态治理进展仍然相对较慢,
这就是因为当前中国仍然没有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生态恢复来建立完善科学的组织模式,在
生态恢复的管理、资金以及机制方面都没有完善的措施,因此,为了使得中国矿山地质灾
害区生态恢复治理能够更加有效,必须结合当前中国实际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治理的顶层
设计,尤其是明确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实行良好的决策,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
界的能力,从而使得矿山地质灾害区生态恢复治理可以取得更加有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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