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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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大气监测布点、采样与基本技术介绍




             胶管是否老化、有裂口,然后将吸收管的进、出气口套封,带到采样点,将吸收
             管垂直放置接到采样器上,在吸收管和采样管之间连接一个阻力较小的干燥管,
             避免水汽进入流量计内。将 AUTO 拨至 ON,接通电源,有均匀气泡,则为不漏气;

             无气泡,则应检查干燥瓶磨口是否盖紧,干燥剂是否失效,微孔滤膜是否受潮等。
                 3. 温度控制
                 由于我们所使用的采样器是 24 小时恒温连续大气自动采样器,通常是安放
             在室内,所以外界温度的变化对其造成的误差很小,可忽略不计。但当室外温度、

             湿度过高时,空气中的水蒸气进入室内就会冷凝成水附着于管道内壁,不少气态
             污染物都会溶于水。SO 2 的溶解度很大,管壁出现附着水就会使SO 2 含量明显偏低,
             而且管壁附着的水会使空气中的颗粒物更易粘附在管壁。当颗粒物为碱性时,会
             使 SO 2 被吸附更严重,甚至无法检出。所以,当室外温度较高时,就要调节采样

             器中冰箱的温度,开启室内空调,减小因温度过高造成的误差。
                 (二)采样口位置要求
                 ①对于手工间断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1.5~15m 范围内。
                 ②对于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3~15m 范围内。

                 ③针对道路交通的污染监控点,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2~5m 范围内。
                 ④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点位周围半径 300~500m
             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 20m 以上,无法按满足前两条的高度要求设置时,其
             采样口高度可以在 15~25m 范围内选取。

                 ⑤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
             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 1m。
                 ⑥使用开放光程监测仪器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时,在监测光束能完全通过的情
             况下,允许监测光束从日平均机动车流量少于 10000 辆的道路上空、对监测结果

             影响不大的小污染源和少量未达到间隔距离要求的树木或建筑物上空穿过,穿过
             的合计距离,不能超过监测光束总光程长度的 10%。
                 ⑦当某监测点需设置多个采样口时,为防止其他采样口干扰颗粒物样品的采
             集,颗粒物采样口与其他采样口之间的直线距离应大于 1m。若使用大流量总悬

             浮颗粒物(TSP)采样装置进行并行监测,其他采样口与颗粒物采样口的直线距
             离应大于 2m。
                 ⑧对于空气质量评价点,应避免车辆尾气或其他污染源直接对监测结果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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