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新时期园林绿化养护技术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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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园林绿化养护技术与管理
                Maintenance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of Landscape Greening in the New Era



                  2. 设置保护区域
                  园林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当地规划部门划凫古树名木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应不小于
             树冠垂直投影外延 5m 的范围;树冠偏斜的,还应根据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
             的保护区域。对生长环境特殊且无法满足保护范围要求的,须由专家组论证划定保护
             范围。

                  古树名木树冠以外 50m 范围内为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在生境保护范围内的新、
             扩、改建建设工程,必须满足古树名木根系生长和日照要求,并在施工期间采取必要
             的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应设置保护围栏,围栏规格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
                  古树名木保护区域内,因特殊防护需要,应铺设透气砖、设置透气井(管)。透
             气砖采用上宽下窄的梯形砖,每块尺寸为 40cm×20cm×20cm,长度和宽度尺寸偏差
             不超过 5cm。

                  在古树名木保护区域内,不得从事挖掘、取土、堆放各种材料(货物)、埋设管
             线、堆放或焚烧杂物、倾倒废水、新建改建构筑物等任何有害树木生长的活动,不得
             设置排放污水的渗沟。在保护区域内现存的构筑物,危及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生存的,

             经园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后,报人民政府批准,由责任单位限期治理。
                  生长于平地的古树名木,裸露地表的根系应加以保护,防止践踏。生长于坡地且
             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须由专家组论证后采取砌石墙(干砌)护坡、填
             土护根等措施,护坡高度、长度及走向据地势而定。生长于河道、水系边的古树名木,
             应根据周边环境用石驳、木桩等进行护岸加固,保护根系;主干被深埋的古树名木,

             应进行人工清除堆土,露出根茎部。
                 (四)养护
                  1. 日常养护

                  (1)水分管理
                  根据各树种对水分的不同要求,制订每株树的浇水方案。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名木
             要求定时测量其土壤含水量科学确定浇灌方案,二级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应
             根据树体生长状态和天气情况进行合理浇灌。浇灌应做到:干旱季节,浇水面积应不

             小于树冠投影面积,浇水要浇足浇透,浇水的深度应在 60cm 以上,未通过对古树无
             毒害检验的再生水不得使用。
                  保护区域内应确保土壤排水透气良好。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积水时,应设置
             排水沟,无法沟排的应设置排水井。排水沟宽、深和密度应视排水量和根系分布情况

             而定,应做到排得走、不伤根。一般沟宽要求 30~50cm,沟深在 80~180cm。排水沟、
             排水井设置方案须由专家组论证确认。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缺水时,应及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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