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会计证据链构建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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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国特色破产会计制度建构


               置中,通过作业成本法计算出粉尘污染治理成本占总处置成本的 25%,为成本控
               制提供了精准数据。

                   4. 碳损益核算
                   在“双碳”目标下,需单独设立“碳损益”会计科目,核算因碳排放权交
               易、碳资产减值、碳负债清偿等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如破产企业出售碳排放配额
               产生的收益计入“碳资产处置收益”,因碳排放超标支付的罚款计入“碳负债支
               出”。某电力企业破产清算中,碳损益核算显示其因碳配额价格上涨获得处置收

               益 5000 万元,部分弥补了破产亏损,体现了“双碳”目标下碳资产的经济价值。
                   (三)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1. 披露内容
                   高耗能企业破产的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应包括:①环境资产负债表,列示各类

               环境资产与负债的金额及形成原因;②碳足迹报告,披露企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数据及破产处置对区域碳平衡的影响;③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分析破产过程中可
               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及应对措施;④生态修复计划,说明破产企业遗留环境问
               题的解决方案及资金安排。2025 年某电解铝企业破产案中,首次披露了《碳资

               产专项审计报告》,详细说明碳排放配额的持有、使用及处置情况,提高了破产
               程序的环境透明度。
                   2. 披露方式
                   采用“强制性披露 + 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定环境负债、碳资产

               等关键信息强制披露,对生态修复承诺等自愿性信息鼓励披露。同时,创新披露
               形式,如运用区块链技术对污染治理支出等数据进行存证,确保信息不可篡改;
               通过可视化图表展示碳足迹数据,增强信息可读性。某钢铁企业破产时,通过区
               块链平台实时披露污染场地修复进度,公众可查询每笔环境支出的流向,提升了

               信息披露的公信力。
                   3. 披露主体与责任
                   明确绿色会计信息的披露主体为破产管理人,审计责任由具备环境审计资质
               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破产管理人需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机

               构需发表环境专项审计意见。如因信息披露不实导致环境风险事故,相关主体需
               承担法律责任。2024 年某化工企业破产案中,因管理人未披露潜在土壤污染风险,
               导致后续修复成本增加,法院判决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凸显了信息披露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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