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P. 129
第五章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第五章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第一节 地质灾害监测
一、地质灾害监测原则和任务的确立
《中国 21 世纪议程》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我国经济和社
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类活动的强度和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其对包括地
质环境在内的人类生态环境的干扰与破坏也日益增强,自然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
和损失成倍增加,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等的开发利用以及各种工程活动诱发的
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也较为普遍,对城市、公共基础
设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地面沉降,多发生在
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密度最大、公共基础设施最密集的东部地区,成为这些地
区乃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因此,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进行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的规划,
在监测基础上,实现对地质灾害的治理与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不仅是防灾减灾的
需要,而且是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最
基本的保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国家地质工作。
(一)基本原则
在地质灾害监测工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与国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相适应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国家及地方宏观
调控和指导国土资源开发与整治提供依据
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山区平
原和不同灾种的监测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的地区,
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主要目的;
缓变性地质灾害应以专业监测为主要手段进行监测与规划。
群专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县、乡、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群专结合的群策群
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