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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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第五章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第一节  地质灾害监测



                   一、地质灾害监测原则和任务的确立

                   《中国 21 世纪议程》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我国经济和社
               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类活动的强度和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其对包括地
               质环境在内的人类生态环境的干扰与破坏也日益增强,自然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

               和损失成倍增加,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等的开发利用以及各种工程活动诱发的
               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也较为普遍,对城市、公共基础
               设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地面沉降,多发生在
               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密度最大、公共基础设施最密集的东部地区,成为这些地

               区乃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因此,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进行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的规划,
               在监测基础上,实现对地质灾害的治理与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不仅是防灾减灾的
               需要,而且是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最

               基本的保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国家地质工作。
                   (一)基本原则
                   在地质灾害监测工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与国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相适应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国家及地方宏观
               调控和指导国土资源开发与整治提供依据
                   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山区平

               原和不同灾种的监测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的地区,
               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主要目的;
               缓变性地质灾害应以专业监测为主要手段进行监测与规划。
                   群专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县、乡、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群专结合的群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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