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国术仰止
P. 63

第二章  武士生涯示国殇



                 a
               起 ,与马玉堂有关的反洋教事件发生在北京和天津地区。
                   1900 年 6 月 13 日天津义和团焚烧教堂,遭到俄军炮击,死伤三四百人,愤
               怒的团民攻打天津租界与俄军激战,马玉堂麾下的部分团民参加了攻打租界行动。

               此时,马玉堂的老师李存义率领众弟子在天津车老龙头火车站夜袭俄国兵,斩杀
               不少洋人。
                   在北京“这些团队和董福祥将军指挥的官军一起对使馆和北堂发起攻击”,
               北堂就是西什库天主教堂,京师拳民围困西什库教堂的行动从 1900 年 6 月 15 日

               开始,时间长达两个月,小朱国福参加的应当是这次行动。
                   6 月 20 日德国公使克林德被董福祥官军击毙,6 月 21 日联军进犯天津。慈
               禧连续四天召开紧急御前会议,下决心抵抗侵略,认为义和团民心可用,依照《万
               国公法》战争条款对西方列强宣战,命庄亲王载勋、大学士刚毅为统领义和团王

               大臣。自此义和团成为国家抗敌力量,其行动成为国家交战行为。朱国福参加的
               义和团行动具有了国际公法意义的合法性。
                   依《万国公法》宣战条款,交战国宣战后必受公法约束。“宣战即预告交战,
               限制己民与敌往来。”洋人教会若再允许中国教民进入教堂属于违反公法行为。

               公法又规定,交战国不得杀害非作战人员。一经宣战,民事即为国事,敌方投降
               即应止战。清国宣战表明愿意恪守公法,承担保护教民责任,禁止杀害教民行为。
               反之,敌国人员不投降,宣战一方不停止作战,符合国际公法。国际公法是西方
               发明,但西国并不想遵守。八国联军不向清国宣战表明他们不想接受国际公法约

               束,不承担滥杀俘虏和无辜百姓的责任,为战后瓜分中国留下口实。。
                   南方各省督抚不听从慈禧“乱命”,宣布“东南互保”,把辖区内洋人保护
               起来。百年过去,人们对义和团的评价以及清国宣战的历史褒贬不一,但清国对
               列强宣战的合法性无可指责 。
                                        b
                   义和团运动对少年朱国福人生产生了正面影响。条约不公,教会横行引发反
               洋教运动,联军侵华,清国抗敌是公法正义所在。因政府无能对群众运动没有组
               织号召力,以致出现义民滥杀无辜,盲目破坏等遭人唾弃的行为。提及这段往事,
               朱国福在自述里写到“因为没有共产党领导才导致义和团失败”,语言朴实却道




               a  《清末教案大事年表》733 页。
               b  [ 美 ] 惠顿:《万国公法·宣战之例》,[ 美 ] 丁韪良译,何勤华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33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