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环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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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煤化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

                 (一)水文地质情况调查
                 在确定拟建项目厂址后,应首先收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进

            行环境现状调查,依据区域的地质构造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系发育现状
            及地形地貌特征,确定水文地质调查研究区和评价区。水文地质调查研究区可考
            虑以河流、低山丘陵或基岩隆起地带为边界。调查时应掌握当地地下水开采利用
            现状及规划,地下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水源和农业用水水源的使用现状,以及地

            下水受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的影响。在西部地区的项目还应重点关注用地范
            围内压覆矿情况,周边采空区或烧变岩区域位置以及已经或即将开采的煤矿情况。
            在基本查明评价区内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问的水力联系后,根据 HJ61

            卜 20ll《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确定项目评价等级,结合项目污染
            源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试验,获得导水系数、渗透系数等必要参数,对地
            下水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同时对评价区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
            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进行监测,为下一步的模型建立提供数据支持。

                 (二)污染源的确定
                 参考已投产的煤化工企业运行经验,正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基本不会影
            响到地下水,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排放主要来自非正常工况排放和事故排放。

            下面以煤制烯烃项目为例,对这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1. 非正常工况排放
                 非正常工况指管线或储罐底部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出现漏洞导致物料或污水
            泄漏,且装置区或罐区硬化面出现小面积破损,致使物料或污水通过破损点持续

            渗入地下水的情景。现有化工企业绝大部分厂区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即使在未硬
            化或硬化面破损的区域发生污染物泄漏,企业也会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其漫流渗
            漏。对于泄漏初期少量接触污染物的土壤,可尽快挖出、处置,保证污染物不接

            触到地下水。因此,只有在储罐、污水池等半地下、可视性差的部位发生小面积
            渗漏时,才存在污染物通过破损点逐步渗入土壤、地下水的可能性。
                 在选取地下水污染源时应主要考虑三点:(1)可能泄漏的污染物量较大;

            (2)可能泄漏的污染物特征显著,且对环境危害较大;(3)泄漏后进入地下水
            的可能性较大。在西部地区某煤化工项目开展环评工作时,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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