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新时期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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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管理
量管控的所有工作,为系统的建立和规划的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采取了以下
措施:
一是完善环境监测技术系统和建设计划,加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将最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到环境监测的每一个工作过程中,比如环境监测的
质量控制。为了满足各种实际工作的需要,需要引进高效的环境监测装置,并对
其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以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当前,环境监测的主要
内容有:风速及风向、气压、温度以及湿度以及一些有害物质等,这些监测内容
所使用的监测设备也存在很大差异。举例来说,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环境监测
系统,可以对污染废气中 CH 4 、CH 3 OH、CH 3 CHO 等化合物进行有效的监测。环
境监视装置可在 0.01 到 1000ppm 的范围内进行监视,某些非甲烷的总碳氢化合
物的监视下限低于 0.01ppm;而苯系物的检测极限则能达到 0.05ppm 以下。
二是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于各地区的环境治理
控制指标差别较大,因此,各地区的环境治理控制指标也各不相同,因此,各指
标体系也各不相同。为了保证环境监测结果可以被有效使用,可以使用统计分析
技术,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收集,根据实际的分析结果来确定环境
质量控制指标。将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有机结合,提出符合区域自身环
境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举措,为今后相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指导。
(二)对有关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与建设计划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与
优化
各个区域的环保部门都应该不断地对相关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建设计
划进行完善和优化,并适当地加快速度,有效地控制和协调相关工作人员在环境
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在修订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规划时,
应结合环境执法工作的实际,完善和创新现行的法规内容、建设规划,在修改法
规内容时,应制定与其相关的地方环境保护条例,实地考察、走访,再制定法律
法规。《2020 年环保设施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工作实施方案》
是中国在 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一份文件。《通知》提出,到年底,各地区的环境
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 100% 在全市范围内对外开放。
不断完善目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及时优化和更新环境监测质量相关制度、
建设规划,明确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监测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环境监测
的综合能力。在对地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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