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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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生态城市建设发展



                 二是行道树坑的问题。对于行道树坑的大小国家有关部门是有严格规定的,
             标准的行道树坑一般为 2 平方米左右,行道路路基包括基础、垫层和面层的厚度
             一般要求在 0.7 米左右,特别强调路基的渗水性能要通透。可以说目前大部分城

             市的行道路及树坑建设难以达到这种规范要求,加之行道路侧边都规划要预埋各
             种管线。如果管线和路基同时施工,竣工后的行道路面不会留下疤痕;如果路面
             砖已经铺装完毕,又反复挖掘埋线,这不仅破坏路面的整洁,也对行道树树根造
             成多次伤害。加上许多行道树坑过于狭窄、树根无法舒展,只能地表隆起和延伸;

             许多树坑没有安放树池箅子,导致池内土壤板结,不利于人工浇水养护。
                 三是行道树栽种和管护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没有考虑生物多样性和树种之间
             的相生相克问题,首先存在北树南栽或南树北栽的情况,比如引进根本不适宜当
             地气候环境的树种,导致树木难以存活,即使存活但维护成本很大。其次是树种

             单一。就南方的行道树来说,要么是清一色的樟树、榕树、梧桐、广玉兰、女贞
             等;而北方主要以槐树、垂柳、白杨、银杏、雪松等为主。而清一色的树种最致
             命的弱点就是一旦病虫害暴发,就会很快蔓延开来,产生连锁反应。最后是出现
             大量的“砍头树”。行道树成林以后一旦遇到风雪雨雹等恶劣天气,往往会出现

             不同程度的倒伏或折枝,对此管护部门为了安全起见,干脆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的大树树梢砍掉,从而使根深叶茂的大树一下变成了“砍头树”,死不了、长不
             成,半死半活地矗立在行道路边,不仅大煞风景,也萎缩了生态功能。
                 (三)江河湖泊湿地沟渠水环境修复中的不足分析

                 清澈的水是生命之源泉,也是一个城市赖以生存的基础性条件。生态城市建
             设过程中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必然是江河两岸或周边湖泊湿地沟渠水环境的治理
             和修复,并通过辖区内水域的有效治理或修复,确保了所在城市水域网络体系的
             安全。有的湖泊湿地沟渠淤泥和污水得到了有效的疏浚清理,有的对城市江河两

             岸重新进行了扩建和改造,建成了城市绿色和人文景观相融相契的亮丽的景观带,
             有的对湖泊湿地护岸进行了加固,因势打造了森林公园或绿地游园之类等,有效
             地拓宽了绿化、美化和休闲的空间。但美中不足的是,在打造这些水系和绿色空
             间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江河两岸和湖泊湿地周边护坡墙存在瑕疵。为提升城市周边水系防护
             的安全性,江河湖泊湿地沟渠的护岸建设采用水泥浇注或硬质材料砌墙这无可厚
             非,但欠考虑的是缺乏生态伦理关怀,水下的墙体及硬质材料砌得过于平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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