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融媒体时代无线广播技术与新闻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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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闻编辑基础理论
供支持,同时也要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性,让新闻监督者以及人民群众积极
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从而促进新闻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
健康发展。
3. 坚持依法监督
舆论监督也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下,但是任何的法律保护都是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舆论监督都是不受保护的,而且舆论监督要坚守不
泄露国家机密,不能干预国家政府机关办案,尤其是不能侵犯公民权利。
无论是法律监督中包含着新闻监督的因素,还是新闻监督对法律监督具有辅
助作用,归根结底,这些因素和辅助作用,并非以显性的形式存在,而是隐性的。
两种监督形式之间如何真正实现互动,联手履行监督职能,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率先联动,乃大势所趋。舆论的社会预警作用,是新闻
传播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或功能,是指“舆论根据已有的经验认识对即将发生的
社会变动的预先警示功能”。然而,新闻监督属于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对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重要目标的检察机关而言,这种监督
虽然有国家性和强制性,但其监督范围的有限性,严重制约了法律监督功能的实
现。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携手,具有了某种必然性。
(五)对新闻进行适当的模糊化处理
很多电视新闻都需要进行模糊化处理,因此,电视新闻的编辑工作者要熟练
地掌握模糊化技巧,了解哪些内容应当模糊化。在进行新闻播报的过程中经常性
地会出现一些突发性事件,但是,新闻稿件又需要及时播报,在不能确定事件的
真实情况下,只能对这些突发性事件进行模糊化处理,这样不仅保证了新闻的时
效性,又没有违背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同时在对新闻进行模糊化处理时还应当遵
守社会道德。如新闻中涉及未成年的犯罪事件时,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名誉受到侵
害时,可能会侵犯当事人隐私时,都应当进行模糊化处理,凡是需要进行模糊化
处理的新闻,都应当谨慎处理,不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报道中模糊语言现象的合理利用:
1. 不想说明细节的情况下
新闻报道本身要求对于所报道的对象一定是明确而真实的,但是由于具体的
种种原因又不方便直接说出来,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采用模糊语言来进行应对。例
如,“中央已经三令五申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有些人还是不遵守指令,随意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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