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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



                 五、结论与建议

                 农户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治理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和落实
             者,辨识农户持续参与生活污水治理意愿的影响因素,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于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以大别山区出列贫困村农户的访
             谈数据,在与生活垃圾治理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内部认知和外部情境理论框
             架,运用 Logistic 模型,对参与生活污水治理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研究发现,
             女性户主参与意愿高于男性户主,户主的文化程度、家庭非农收入占比对农户的

             参与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农户的认知层面,对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旅游发
             展的认知对农户的参与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外部情境层面,住房结构、是
             否居住在中心村、农户对村两委宣传、监督的评价以及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评
             价对农户的参与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根据研究结论,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强化农户认知,提高其参与的“自发性”。“自发性”效应在建档立
             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中均有明显体现,因此,通过“学习效应”增强农户的产业
             理性和生活理性。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全过程将农户参与生活质量提升、人居

             环境改善、乡村旅游发展联系起来,探索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利益联结机制,
             让农户知晓参与生活污水治理不仅有益于身体健康和心情舒畅,还有益于发展乡
             村旅游等特色产业。
                 第二,改善外部条件,提高其参与的“诱发性”。通过外部环境的改善刺激

             农户参与的“诱发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促进农户就近就业,提高他们的兼业水平;以提升住房条件为抓手,不断改善道
             路、自来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实施集中居住和美好乡村试点村创建,进一步提升
             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提升村两委污水治理能力,提高农户参与的“持续性”。村两委的宣
             传、监管和指导是激励农户积极持续参与生活污水整治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村
             委会监管和自身的示范作用,鼓励农户参与,分享其他地方经验、给予技术咨询
             和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社、环境保护合作社等农民自身社会经济组织的资源

             优化和协调合作等功能,降低农户参与的困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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