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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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保护
监测内容包括对特定地区内的污染源(如污染物的浓度、排放总量、污染情
况等)的监测以及环境质量的监测(空中气体、水的质量、噪声、固体废物等)
的监测。
(2)特定目的监测
特定目的监测主要为专项监测,专项监测又称特例监测或应急监测,可分为
以下四类:
污染事件的监测:当发生污染事故时的紧急监测,这种监测可以确定污染物
的扩散方位、扩散速度以及危害的范围,为污染控制提供依据。这种监测通常情
况下采用移动监测的方式(如监测车辆、船舶等),此外还有低空航测、遥感监
测、简易监测等监测方式。
仲裁监测:这种监测方式主要用于监测某些事件中的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矛盾。
仲裁监督是由国家指定的权威部门进行的,能够为执法部门以及司法部门提供具
有法律责任的仲裁资料或者公证资料。
咨询服务监测:这种监测方式用于政府部门、科研的机构和生产的单位所提
供的服务监测。例如,新建的企业要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必须根据评价要求来
监测。
评价验证监测:这种监测方式包括污染治理项目结束时的人员考核、方法验
证以及验收监测。
(3)研究性监测
研究性监测又称科研监测,是针对特定科研目的的高水平监测。包括环境背
景方面的监测研究,有毒、有害的物质对从业的人员危害的研究,还有为监测工
作本身付出的科研工作方面的监测,如方法的研究、标准的分析方法的研究以及
标准物质的研制等。一般情况下这种研究都需要多种学科的合作。
3. 水质监测
目前,中国水资源量不仅严重不足,而且水质越来越差,水质污染问题日益
突出。人们越来越关注水的质量。为了实现了解、保护、管理和改善水质的目的,
有必要对影响水质的物质的形态、性质和含量进行调查和监测,使人们对水质有
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有助于从立法、经济、环境等方面对水污染进行有效控制,
教育、行政和技术。因此,水质监测是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基础,是落实
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水质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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