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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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检测概论
(五)生态监测
生态监测就是观测与评价生态系统对自然变化及人为变化所做出的反应,是
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时空格局的度量。它包括生物监测和地球物理化学监
测。生态监测是比生物监测更复杂、更综合的一种监测技术,是以生命系统(无
论是哪一层次)为主进行的环境监测技术。
(六)物理污染监测
物理污染的监测包括对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物理能量的监测。
与化学污染 所不同的是,这些污染不会引起人体中毒,但当此类污染超过其阈
值时,就会对人体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尤其是放射性物质所放出的 α 射线、
β 射线和 γ 射线对人体损害可能更大。因此,物理污染的监测也是环境监测的
重要部分。
四、环境检测分类
(一)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或常规监测)
又称为监督监测或环境质量监测,指对确定的环境要素或污染物质的现状和
变化趋势进行连续监测,及时发现污染情况,评价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以及环境
标准实施情况;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
及污染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
展。该类监测属于“环境监测站第一位主体工作”。
(二)特定目的监测
主要包括污染事故监测、仲裁监测、考核验证监测及咨询服务监测。
1. 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进行应急监测,以确定污染物扩散方向、扩散速度和危及
范围,为控制污染提供依据。这是针对已发生的污染性事故进行的突击性监测,
以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和危害范围,协助判断与仲裁造成事故的原因,
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事故的危害。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
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如汶川大地震后饮用水的监测、龙江河污染事
故监测。
2. 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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