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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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基础




                 1. 完善平台建设
                 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平台建设,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动态扩展
             及系统整合效果,建立数据资源共享、全面统一管理、动态监测的智能信息监测

             系统,通过建立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实现生态环境、大气环境质量以及自然灾害
             等的实时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的作用。
                 2. 促进监测数据整合
                 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应遵循统一平台管理、消除数据孤岛的原则,

             将各部门、科研院校及互联网中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互联互通,将大气、水
             以及土壤环境监测中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采集,既有利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采
             集精确可靠,又为各领域数据采集提供了对照样本,利于开展高效监测作业。同
             时,搭建在线监控系统、工业生态环境监控以及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做好生态环

             境监测数据信息的全方位、全天候采集处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3. 促进监测技术应用
                 包括上述提出的光谱技术、色谱技术以及 3S 技术等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监
             测中的应用外,还应做到与信息化技术进行融合应用,做到监测数据的共享,充

             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整合更
             新工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共享、更新等规范处理工作,通
             过智能技术手段进行监测数据的辅助处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工
             作。生态环境监测是科学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前提保障,充分应用科学

             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手段,才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将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在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领域的应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
             行设备技术选择,满足实际需求,做到环保工作的高效精确应用。通过生态环境
             监测及环保技术的信息化应用工作,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为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的扩展以及监测数据精确性提供了极大保障。

                 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方法验证工作要求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RB/T 214—2017《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均有规定要求开展检验检
             测工作实验室在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进行方法验证。此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 号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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