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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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森林资源管护
第三节 森林防火
一、森林火灾的管理对策
(一)组建国家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1. 指挥部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国务院牵头的部门间联合会议负责;县、乡、镇、村、
社区都建立了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林区乡(场)和企事业单位也都建立了林
火工作领导小组。县以上森林火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为县
以上森林火灾防治工作的领导。
2. 森林保护局
成立护林队,实行轮班制,定期开会,交流经验,交换信息,遇有火情,相
互帮助,齐抓共管。
(二)加强对森林火灾的宣教工作
森林防火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不能只靠少数人的知识和力量去做。
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宣传与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先决条件与基础。宣传教
育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
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让人民群
众能够自觉地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
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必须立足于现实,围绕野外火源的管理,
与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第一,林火的危害;第二,对森林防火与灭火的基
础知识进行了介绍;第三,林火管理的各项规定,主要是指林火管理的各项规定,
包括林火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林火管理的各项规定;第四,前人在森林防
火方面的典范,以及在火灾事故中发生的典型事例。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以多种方式进行,做到常态化、广泛化、深入化,为广
大群众所接受。国家关于森林防火的命令和指示,以及有关领导的讲话和文章的
权威;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和教育要及时;制作森林防
火宣传单和宣传手册,举办森林防火知识比赛,组织宣传一条街、宣传月、宣传
周等活动,使其更具群众性;进入林火关键时期,将林火危险等级及火警旗子挂
上,向旅游者及来山者进行宣传,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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