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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根据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把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1)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是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辐射情况下是否能燃烧,以及燃烧的难

           易程度。建筑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
               不燃烧体指用不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不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

           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如金属材料(钢材)、无机矿物材料(天然石材、

           混凝土)等。

               难燃烧体指用难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作保

           护层的构件。难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燃烧、难碳化,离开
           火源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如沥青混凝土、板条抹灰、水泥刨花板、经防火

           处理的木材等。

               燃烧体指用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
           立即起火或燃烧,且离开火源继续燃烧或微燃,如木材、胶合板等。

               (2)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

           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的作用时

           为止的时间,用小时(h)计算。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GB50016-2018)规定,不同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

           低于相应的规定。通常具有代表性的、性质重要的或规模宏大的建筑按一、二级
           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或一般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很次要的或

           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

               三、建筑模数认知

               为了保证建筑设计标准化和构配件生产工厂化,建筑物及其各组成部分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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