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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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药毒理学研究
第二章 农药毒理学研究
第一节 农药生态毒理学
一、农药生态毒理学的内涵和外延
“生态毒理学(ecotoxicology)”一词最早是由法国毒理学家 René Truhaut
提出的。Truhaut 当时给生态毒理学所下的定义为:“毒理学的一个分支,注重
研究自然或人类来源(人工合成)污染物对于作为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动物(包
括人类)、植物和微生物等的整体影响”。自从 Truhaut 给出该定义之后,不断
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具体可参见 Connell 等、Chapman、王德铭”、孟紫
强及 Tarazona 等的著述。基于各自的专业背景,这些学者就生态毒理学给出了
不同的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农药生态毒理学”内涵和外延的界
定。比照 Truhaut 的定义,可以认为,农药生态毒理学是研究农药及其有毒代谢
产物对作为农业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非靶标生物影响的一门学科。农药在野外的
迁移和降解,其过程与室内模拟条件下相似,因此可采用室内的研究结果外推,
但就效应而言,则必须重视二者的区别。一个明显的例子,现实生态系统如果受
到农药的胁迫,随着胁迫因子的减弱或消失,系统本身有可能恢复,但这在室内
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态系统中,农药直接的作用对象虽然是个体,
但该个体身处包含多个物种的群落之中,而群落与外界之间又保持着频繁的物质
和能量交换,因此若想揭示农药在系统层面的危害效应,必须借助生态学的理论
和方法。
作为起源关系极为密切的 2 个学科,农药环境毒理学和农药生态毒理学在概
念上存在交叉。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关注对象不同。对于非靶标生物,农
药环境毒理学重点关注人类,而农药生态毒理学则重点关注人类以外的其他物种;
在介质方面,生态毒理学重点关注土壤、水 / 底泥系统以及大气,而环境毒理学
重点关注农作物可食部分、饮用水以及人类频繁活动的场所。第二,关注层面不
同。对于危害,农药生态毒理学重点关注农药的群落和系统效应,即关注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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