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生态文化视野下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再利用
P. 129
第四章 传统居民建筑及其现状——以山东地区传统民居为例
坏了当地传统民居的肌理和风貌,也表现出传统民居保护意识的滞后。
5.沂蒙山区门楼
沂蒙山区门楼同莱芜山区门楼一样,多为随墙门。院门随墙体而建,墙体全
部用粗糙的石头砌筑,门楼顶为坡顶,以黄草或麦秸苫顶。这种门楼门的高度一
般在 1.7 m 左右,需要低头通过。近年来随着“红色旅游”业的兴起,沂蒙山区
当地政府对传统民居门楼多有改造,如沂南县常山庄村许多民居都进行了修缮,
门楼的改造也很有特色。
三、传统民居建筑形态变迁的影响因素
传统民居作为村落的一个单元,如同细胞,在其分裂、扩散、重组和新陈代
谢过程中,各种物质流、信息流和资本流不断输入和输出,使得其形态演变随时
间的持续产生很大的差异,这可能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或者可能因战争等瞬
间发生巨大的质变。传统民居居住形态的演变因素是多方面的,是人类社会、政
治、经济、文化活动与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人类活动
的具体物化、技术能力和功能要求。
从人类早期的天然洞穴、茅草屋、土坯房,到现今的砖瓦房、钢筋混凝土建
筑,居住形态的变化反映了人类与生活环境的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居住史正是
凝结在这些不同的建筑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绝大多数农民生活在老房
子里,居住条件较差。到 1978 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村居住条件
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上居住形式变化不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民的居住形式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表 4-5)(于东明,2011)。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