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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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故占了事故总数的 60% 以上。因此监管模式的创新内容主要是针对这两个阶段,
施加于不同的管理内容,以达到提高管理实效的目的。监管模式创新主要可以归
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 依托技术支持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监管部门往往
缺乏专业人员,因此要提高管理实效,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支持。在这方面监管部
门可以依托有较好口碑和较强技术力量的专业单位,协助进行定期的起重机械专
项检查,排查设备事故隐患,至工地现场宣讲起重机械基础知识,提高各方对设
备安全使用的共识。检验的重点针对容易引发重大设备事故各类因素,增加检验
报告的信息量,有利于设备的管理。
2. 培养设备专长人员
监管部门根据监管的工作量,应培养自己的设备专长人员。所谓专长人员不
是专业人员。通过派遣合适人员跟随检验单位到工地现场参加检测,了解检测项
目、内容、目的和方法,基本掌握各类设备的形式和安全要点。在现场监管中能
有的放矢,读懂检验报告,分辨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提高监管的实际效果。
3. 管理与检验互动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安全质量把关的重要措施。
但是,由于各类检测单位竞争激烈,有的不惜降低检验质量,低价从事起重机械
的检测,从而存在着检测不认真,发现隐患不报告,给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不确
定因素。2014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规定,检验单位在检
验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实现监管和检验
互动有利于提高检验的效果,杜绝隐患设备“带病”运行。
4. 风险评估与控制
每一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质量状态、安装形式和使用条件均会不同。根
据检验情况,充分考虑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因素,对存在一定使用风险的
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并在使用中采取一定的措施给予特殊的“照顾”,是保证设
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措施。通常,格构柱钢平台基础、位于基坑边的塔机、吊运钢
筋的塔机、经安全评估的塔机、老式对重导轮升降机、非主流生产厂的产品等的
安全风险较大,这些设备列入风险控制范围,突出了重点,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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