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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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概述
真性。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受到政府的特别重视,在很多情况下出现政府操控过多
的弊端,不符合非遗文化保护的客观规律。我国政府在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中应该
定位为:基本制度和规则制定者、市场化和产业化监督者、社会参与协调者 3 种
角色,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健全组织机构、问责与监督机制及培养合作治理理念
等制度体系,履行更为科学有效的保护职责。五是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地区的政府
决策程序和经济动机客观上引发了族群主义意识形态冲突等公共事件,这显然与
政府促进国家建构和社会整合的意愿相背离。以上对政府政策措施做了诸多探索,
强调了政府的规则制定、支持保护、监督检查等角色,但缺乏对其发挥作用方面
的具体考虑。
定位好政府在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中的角色及其政策措施涉及 3
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对非遗文化的科学分类。目前看,国家、各省市自治区,以
及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实际和按项目要求划定了一批非遗文化项目,这些项目从文
化属性与服务属性上还存在进一步研究和挖掘的必要。要进一步研究和明晰非遗
文化属性及其特点,即非遗文化的表达形式和内涵价值,作为文化形态之一的非
遗文化如何体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社会规范和体制机制等。二是非遗
文化的服务属性,即是基本公共服务还是非基本公共服务,若把这些问题搞清楚
了,非遗文化发展政策如何实施、市场机制如何发挥作用、非遗文化市场化的实
现方式及其保护利用政策才会大致有一个清晰路径。这里涉及另外一个问题,通
常人们在探索非遗文化保护时主要还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政府财政支持,
就是市场化,对于市场化的具体方式,尤其是非遗文化的具体类型和公共服务性
质缺乏必要的分析。
2. 政府在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中富有成效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在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
开发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非遗文化事业和非遗文化产业得到不断健康发展。
(1)加大对非遗文化政策保护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下简称“《非遗文化保
护法》”),“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
以保护,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
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这里明确了政府在非遗文化保护中
的角色定位:认定、记录、建档,通过这些措施使其得以保护和传承、并在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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