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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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novative Path of Digital Empowerment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数字化。由此看来,数字技术对非遗的支撑是一种“线性融合”的路径,即科技
以技术的形式单向赋能非遗,并且这种技术支撑集中在那些技术更易于介入的
领域。
2. 向全面性保护转变,数字化与文化双向融合
非遗的活态流变性与脆弱性决定了保护是其精神内核延续和文化价值呈现的
前提和基础,通过纵向传承和横向传播的再生产实现形态演进和价值转化。第一
是向生产性保护拓展。2012 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
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遗领
域实施非遗生产性保护,并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共
100 个企业或单位。第二是向活化利用拓展,即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2017
年党的十九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
创新性发展,其中也包含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内容。《非物
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关
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有力地践
行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有效地坚守住中华文化立场、传
承好中国文化基因。基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精神,这一时期我国更
加重视非遗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更加重视释放非遗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这既符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出的“采取措施”“振兴”的精神,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出的“合理利用”与“开发”的
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时期发布了较多的文化数
字化政策,促进了文化与数字化进一步深度融合,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
遗保护在政策鼓励下得到了较大发展。2012 年 10 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文
化和科技融合”。同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
出“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标志着文化数字化正式以国家级工程项目的形
态起步。2016 年底,《“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
创意产业纳入其中,提出“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
发展格局”,文化数字化地位进一步提高。此后,关于文化数字化的文件密集出
台,给非遗数字化发展创造了契机。2019 年,《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文化数字化已经从粗放式发展迈向系统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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