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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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实例



               字技术在非遗的应用中不仅起到保护、传承、记载、交流、传播的作用,而且结
               合当下新人群、新需求、新技术、新场景,采用新方式在新的知识生成、经验传
               递上发挥作用。比如,非遗馆借助 VR、AR、NUI 技术和 3D 全息投影技术等数字

               化手段,达到“再现 + 参与”的目的;传统工艺技艺数字化利用多媒体虚拟教程
               与实物制作实现交互体验;传统节庆仪式类数字化借助多媒体展示实现场景营造
               与氛围营造;传统手工技艺数字化以奇幻的视觉和交互体验形成现代科技辅助下
               的新型传统文化展示空间,在互动游戏体验中达到知识传播等目的,最终让非遗

               的内容从单向传播走向双向、多向传播,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新的创造者、分享者。
                   5. 共享性:从局域认知到广域共创
                   前期非遗数字化的主体集中在研究机构或专业领域。国家级非遗保护专业机
               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立为数字化提供了专业人才和技术支

               持,同时如天津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中心、浙江大学 CAD&CG 国
               家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参与了非遗数字化工作。随着非遗数字化的传播与普及、
               数字化企业的兴起与发展,非遗数字化从早期的政府、研究机构扩展到广大群众、
               市场主体。新兴的新媒体数字传播平台、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借助自身优势介入非

               遗传播、销售等领域。另外,无线移动终端的普及应用、公众参与消费非遗数字
               化成果的频率越来越高,这一过程所产生的需求侧文化大数据为非遗数字化提供
               了海量数据信息。

                   6. 规范性:从临时抢救向建章立制转变
                   随着意识的觉醒与认知的转变,非遗数字化始于抢救、兴于制度。从国家到
               地方都出台了诸多促进非遗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各地出台非遗保护条例,自上而下贯通的体制机制
               为非遗数字化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

               立了国家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推进着非遗数字化建设。
                   (三)非遗保护的发展路径优化
                   1. 稳步增强物理连接,实现文化资源数据化
                   现阶段,非遗数据种类繁多、数量宏大,归集难度较大,且大量非遗数据处

               于最初样态、素材化程度低,物理关联在一定程度上必须防范数据安全问题的现
               状特征,要求我国加强数据库建设,形成主体多元、规模多样、内容多彩的各类
               非遗数据库,需要主动对接中华文化数据库建设要求,尽快确立统一的文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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