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文物资源管理与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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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文物安全管理
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消防管理部门和文物古建的所属单位及其周边单位缺少交
流,对各种火灾预防、应急信息没有做到及时共享,所以一旦遭遇火灾事故,便
会出现不同单位之间难以协调、不能形成合力灭火的现象,由此使得火情难以被
快速控制。其次,一些名人故居的保护级别相对较低,而且数量较多又分布在城
市里的不同区域,部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进行监管时,履职意识不强,没有对
其进行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或是不重视已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所以一
旦出现火灾事故,往往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比如 2020 年位于浙江嵊州的商笙
伯故居就发生了火灾,使得百年老屋被大火吞噬。最后,对一些位置较为偏僻的
历史遗址或古建筑而言,其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引起当地管理部门的重视,也没有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从而造成其火灾防范出现漏洞。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文物古建的使用期间,部分建筑出现了多次流转、损坏等现象,从而增加
了消防管理的难度。比如位于苏州的贝聿铭故居、位于杭州的徐青甫故居,近年
来均被拍卖,并由私人购得居住,其建筑内部的物品如何摆放,室内用水、用电
的具体要求等都难以规范,由此也造成了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古建
筑面临废弃的现象,比如广西苍梧的“李品仙祖居”,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缺
少商业价值,当地文物部门没有对其进行收购、修葺,更没有对其采用针对性的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公安部于 2010 年提出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
相关要求,但绝大多数文物古建的所有或使用单位并未将其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
作中,也没有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比如缺少防火巡查的台账,没有指
定具体的消防管理负责人等,由此也导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现。
3. 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的消防管理知识
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文物
保护和消防管理两方面的知识,但现阶段绝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
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由此便导致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漏洞。文物古建
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往往涉及较多消防技术和文物保护的
专业性问题,但绝大多数主管文物古建的行政部门并没有针对性招收或培训专门
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导致基层单位缺乏消防管理、文物保护的专业人员。所以
一旦文物古建遭遇火灾,现有工作人员往往难以及时、正确地扑灭火情,由此便
使得文物古建遭受较大的损失。总的来说,现阶段从事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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